(1)案件/项目内容: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隋健等买卖合同纠纷
(2)标的额:950余万元
(3)案件背景:原告主张为委托人垫付材料款,材料款及利息高达950余万元,收据、付款凭证签字人员较多,且未提交转账凭证。
(4)核心策略:
律师通过梳理原告提交的系列证据,发现存在多处疑点,分类整理为表格提交法院参考,且指导当事人报案获取笔录等关键性证据。诉讼过程中强烈主张对方涉嫌虚假诉讼。
(5)结果:本案经过一审、二审程序,最终驳回对方起诉,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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