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富玉 高级合伙人
联系电话:150249341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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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从业范围与从业经验
擅长领域:买卖、租赁、股权争议,建设工程施工、企业破产清算等业务领域
教育背景
2002.9-2006.7 内蒙古财经大学
法学专业 学士学位 | 全日制本科学历
2013.9-2016.7 新疆农业大学
公共事业管理 硕士学位 |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
专业资质
法学专业 学士学位 | 全日制本科学历
公共事业管理 硕士学位 |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
工作经历
2006.7-2010.1 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
律师 | 法律
大学毕业后,在该所实习,从事律师助理工作。2008 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A 本,在该律所从事实习律师,律师工作。期间办理的典型案件:1.2008 年,作为被告加贝饺子楼的代理人,参与与原告赤峰某公司的商标侵权案件一审、二审诉讼,最终通过不懈努力,搜集证据,找寻正确的法律适用,取得胜诉判决,维护了加贝饺子楼的企业名称权,确立了企业名称权注册使用在先应予保护的内蒙古首例,具有典型意义。该案例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内蒙古自治区 1993 年至 2008 年 15 年期间 13 个典型案例之一。
2.参与起草了“铁锅一居”加盟合同的撰写,铁锅一居作为内蒙古自治区较早的餐饮标准化实践者,在 2008 年开始加盟拓展市场,加盟合同作为特许经营者与加盟商时间的重要法律文件,具有重大意义。
2010.10-2016.3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法官 | 法院
2010 年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公务员招录考试,考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,开始了 6 年的法官职业经历。在近六年的法官工作中,直接和参与办理了上千件民商事诉讼案件、破产案件,案件类型包括买卖、租赁、股权争议,建设工程施工、企业破产清算等业务领域,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,极大的丰富了人生阅历。
2016.4-至今 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
高级合伙人 | 律师
再次回到律师行业的轨道上后,集中精力办理金融不良资产的尽调、清收业务,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、破产清算、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,通过集合团队力量,利用专业的知识和严谨的态度,为每一个客户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代表业绩
学术成果
1.2018 年 9 月,内蒙古财经大学校友会任命为“法学院校友分会副会长”;
2.2019 年 6 月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十九期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结业;
3.2019 年 11 月,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授予本人公司法专业委员会,“优秀委员”称号;
4.2019 年 12 月,内蒙古大学 EMBA 课程总裁班授予本人及家属“优秀学习型家庭”称号。
5.2020 年 12 月,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、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授予本人“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”称号,享受市级劳模待遇;
6.2021 年 3 月,被自治区司法厅、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“自治区优秀律师”;
7.2022 年 7 月起,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,第五届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,任期 5 年。
8.2022 年 11 月起,被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聘为“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智库专家”,聘期五年。
9.2023 年 3 月起,被自治区律师协会、自治区司法厅聘为“自治区专业律师人才库公司法类专家”,聘期两年。
10.2023 年 3 月,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聘为“土默特左旗法律专家库专家”,聘期一年;
自我评价